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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类与市场化风电指标的区别及政策背景

原创 电子 [风光发电](javascript:void(0);)

近年来,随着我国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如何确保新能源项目的并网消纳成为政策关注的重点。为应对新能源大规模接入电网带来的挑战,国家能源局逐步建立了“保障性并网”与“市场化并网”相结合的机制。本文将探讨保障类与市场化类风电指标的区别、适用范围及政策背景,并结合河北省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一、保障类与市场化类风电指标的区别

1.定义与消纳方式

保障类:保障性并网项目是指各省(区、市)为完成年度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新增并网项目,由电网企业实行保障性并网。保障性项目在消纳上具有优先性,电网企业需确保其电量的全额收购,以保障可再生能源的稳定发展。

市场化类:市场化并网项目是指保障性并网范围以外仍有意愿并网的项目,需通过自建、合建共享或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落实并网条件后,由电网企业予以并网。市场化项目需参与电力市场竞争,通过与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协商确定电量和电价,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2.电价机制

保障类:保障性项目通常执行固定的电价政策,如煤电基准价,以保障项目的收益稳定。

市场化类:市场化项目则采用市场化交易形成价格,电价会根据市场供需关系波动,更具灵活性。

3.储能配置要求

保障类:保障性项目需配置一定比例的储能或购买储能调峰服务,例如冀北电网要求配置20%、2小时的储能。

市场化类:市场化项目按照项目申报类型建设,如多能互补项目需落实煤电、燃气机组新增调峰能力,源网荷储项目可按照相关标准配置20%、4小时储能。

4.项目竞争性

保障类:保障性项目一般通过竞争性配置统一组织,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确定项目业主,项目上网电价按照国家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市场化类:市场化项目则需要项目业主自行落实并网条件,包括配套新增的抽水蓄能、储热型光热发电、火电调峰、新型储能等灵活调节能力。

二、适用范围

保障类与市场化类风电指标的分类并非河北省独有,而是全国范围内的政策。这一分类是国家能源局为做好大规模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消纳工作而建立的机制。河北省作为我国新能源发展的重要省份,近年来在风电、光伏发电领域持续发力,2024年已发布多批保障性和市场化项目名单,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政策背景与出处

1. 《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2016年)

该政策提出“保障小时数”概念,明确保障小时数内必须全额收购风电、光伏发电电量,保障小时数以外可以弃风、弃光。

2. 《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2024年)

该政策进一步明确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电量由“政府保障收购+市场化交易”两部分组成,分别执行保量报价、保量不保价。

3. 《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

国家能源局提出建立消纳责任权重引导机制、并网多元保障机制和保障性并网竞争性配置机制,为保障类与市场化类风电指标的分类奠定了政策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