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预审后风机点位调整变化范围
土地预审后,风机点位调整变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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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地预审通过后,重点项目风机点位的调整范围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改进优化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建设项目用地组卷报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36号),可做适当调整,但实际操作中需遵循以下核心原则和常见要求:
一、允许调整的基本原则
1. 取消重新预审。不再对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申请总面积超出用地预审总面积达到10%以及范围重合度低于80%的重新预审,建设单位和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申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时对用地变化情况的必要性、合理性作出说明,省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严格审查把关。
这意味着在土地预审后,风机点位的用地面积变化在10%以内,且用地范围重合度不低于80%的情况下,通常不需要重新预审。
2. 技术性调整:
若因风机型号变化(如轮毂高度、叶轮直径调整)导致点位微调,需提供技术论证报告,证明调整后的安全性及合规性。
二、点位调整的特殊情况
如果风机点位的变化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土地规模发生重大调整等情况,则须重新出具论证意见。
三、操作建议
1. 提前规划:
设计阶段预留10%–15%的弹性空间,避免后期大规模调整。
2. 动态沟通:
向原审批部门提交调整方案,明确变动比例及理由。
3. 规避风险:
若涉及敏感区域(如基本农田、生态红线),即使微调也可能被驳回,建议优先选择非敏感区域。
五、总结
点位调整在实际操作中,应咨询项目所在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务必与地方自然资源局、能源局、生态环境局等联合论证,避免因违规调整导致项目停工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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