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项目合规使用林地
风电项目合规使用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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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在项目立项阶段,应提前与林业主管部门沟通,了解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相关要求,合理选址,尽量避让生态敏感区域。但风电项目建设过程中,风机基础、施工道路、升压站等设施的建设会对林地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
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风电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必须经过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林地的,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承担刑事责任。通过办理占林手续,对项目选址、建设方案等进行科学评估和优化,确保项目在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前提下顺利推进。
占林手续办理流程
1. 准备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林地现状调查表、项目批准文件、被使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等。
可行性报告一般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要求,不需要资质了,只要有能力做这个工作就行)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使用林地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分析评估。
2. 申请与受理:有的地区是向当地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使用林地申请及相关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县级批复后,向市行政审批局递交,批复后,报省行政审批局审批,批复后转到省林业和草原局审批。
有的地区是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提交使用林地申请及相关材料,林业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4. 审核与审批:林业主管部门对受理的申请进行审核,如林业部门提出补正意见,那就得按林业部门提出的补正意见,补正材料,补充完毕,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权限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或现场查验。
5. 缴纳费用与领取审核同意书:经审批同意的项目,建设单位需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6. 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建设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不能办理占林手续的位置(禁止建设区域)
1. 生态保护红线与自然保护地
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如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等)。
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内的林草地禁止新建或扩建风电场项目。
2. 生态功能重要及脆弱敏感区域
鸟类主要迁徙通道及栖息地、沿海基干林带和消浪林带等区域禁止建设。
3. 特定林地类型
天然乔木林(竹林)地:禁止占用,包括未成林造林地和迹地。
年降水量400毫米以下区域的有林地:禁止用于风机基础、道路等设施建设。
国家级公益林: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全部禁止占用;二级国家级公益林中的乔木林地和竹林地也禁止使用。
沙漠边缘锁边林草带:禁止占用。
4. 基本草原
除国家级规划的重大项目外(需保证草原面积、质量、用途不变),基本草原原则上禁止占用。